北镇街道、常屯社区及土地相关权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用地报批中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4号)的规定,北镇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北镇街道常屯社区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街道申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构建良好循环的生态系统,完善广宁新区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环境,拟征收常屯社区部分集体土地。该项目已经发改委立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拟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及地类
1、范围:东至福佑街南段及原常屯村未征用地边界,南至河道治理段及原常屯村未征用地边界,西至祈福街南段用地边界,北至和谐路用地边界。详见勘测定界图。
2、面积及地类:8.5925公顷,地类为:旱地、林地、草地、农村道路、河流水面。实际面积及地类以现状调查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依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锦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锦政发[2020]24号)执行,补偿标准为每亩4.0万元。
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征地安置方式将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另行公告。
四、其它事项
1、本公告后,不允许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一律不予登记及补偿。
2、北镇街道常屯社区被征地农户及相关人员要积极协助配合市政府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及其它征地的相关工作。
3、本公告截止日期:2022年9月27日。
特此公告。
北镇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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